昨天晚上回家收到~~啪!!啪!!啪!!三張ETC的罰單!!!
我咧~~安太和安先生有多久沒有上高速公路!!哪有可能會有這個~~
回推日期就只有4/27那天和安老爺去桃園找她堂哥!!
果然就是哪一天!!
很扯的事!!
當天安老爺回程時就去了泰安休息站儲值和繳欠費!!
當時他問了收費員有沒有欠費!!
說只有40元就補了!!
還順便儲值了300元!!
沒想到~~竟然收到這樣的帳單三張!!
安太打個電話去了解狀況!!
沒想到~服務小姐竟然回答我!!儲值的錢是不能抵欠費的!!
好!!那我不是有問錢多少當天就補~~她竟然回答我!!當天費用要48小時才會生效!!
莊孝維~~那我儲值幹嘛!!不能內扣~~莫名其妙就變欠費!!
簡訊通知~~有收到!!但是我認為我已經儲值了!!你為什麼沒有說不能內扣!!
只有告訴我~~他們因為還花了錢寄雙掛號!!所以費用它們無法吸收~~~
我咧~~三筆你寄三張有三張的費用~~你為啥什麼不合在一張寄過來!!
說穿了還不是想賺錢!!
我真的很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!!完全沒有可以商量的空間!!
硬要我這樣吞下去!!遊戲規則一定要遇到才知道!!都是他們贏就對了啦!!
再也不想要用ETC了~~蝦米便民!!根本就是害民!!!